項目名稱 | 吉安市宏達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液氨制冷劑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| |||
項目簡介 | 吉安市宏達食品有限公司是以氨作為制冷劑進行食品速凍、冷藏及加工的企業(yè),始建于2008年。位于吉安市吉州區(qū),公司法定代表人;林孔玲。注冊資本500萬元,屬于有限責任公司,主要經(jīng)營范圍:冷凍食品加工、銷售(食品衛(wèi)生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10月7日止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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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 資質(zhì)證書號 | 從業(yè)登記編號 | 簽字 | |
項目負責人 | 皮國新 | 1100000000202062 | 019542 | |
項目組成員 | 劉春文 | 0800000000203972 | 007038 | |
皮國新 | 1100000000202062 | 019542 | ||
報告編制人 | 皮國新 | 1100000000202062 | 019542 | |
報告審核人 | 胡南云 | 1100000000200498 | 019541 | |
過程控制負責人 | 皮國新 | 1100000000202062 | 019542 | |
技術(shù)負責人 | 劉春文 | 0800000000203972 | 007038 | |
評價結(jié)論 | 吉安市宏達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液氨制冷劑的安全設施運行正常,安全附件靈敏有效,通過采用各種安全評估方法對項目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得到,該項目使用液氨制冷劑安全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(nèi)。 為了消除安全隱患,確保其長期處于安全狀態(tài),吉安市宏達食品有限公司應按照本報告的有關(guān)建議和安全對策措施進一改完善,以達到本質(zhì)安全水平。 |